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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人 LawPlayer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40)台指參字第 172 號

發文機關 司法院發文日期 40 年 02 月 11 日

要旨

查妨害國幣懲治條例第四條所稱之「幣券」,係以本國幣券為限,不包括外國幣券在內。

全文內容

查妨害國幣懲治條例第四條所稱之「幣券」,係以本國幣券為限,不包括外國幣券在內。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為準。

  1. (40)台指參字第 172 號由司法院於民國 40 年 02 月 11 日發布,要旨:查妨害國幣懲治條例第四條所稱之「幣券」,係以本國幣券為限,不…,全文完整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以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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