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 LawPlayer logo
1 分鐘讀完 全文 355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法律字第 0999004053 號

會議日期 99 年 02 月 08 日

要旨

按中華民國刑法第 36 條規定之公務員之資格,係指行政法上之公務員資格,因此,應先確認指揭所謂之「技工」是否屬於行政法上所稱之公務員,建請主管機關依法審認之

主旨

關於技工如因案經判刑確定後得否繼續任職乙案,謹就涉及本部權責部分復如說明二,請 查照參考。

說明

一、復 貴局 99 年 1 月 21 日局企字第 0990000530 號書函。

二、按刑法第 36 條禠奪為公務員資格之範圍是否包括技工乙節,查刑法第 36 條規定,禠奪公權者禠奪為公務員及公職候選人之資格。所稱禠奪為公務員之資格,係指行政法上之公務員資格。來函所詢現職技工經法院判刑並宣告褫奪公權得否繼續擔任技工,涉及技工是否屬於行政法上公務員之認定,請貴局本於職權依法審認之。

正本

行政院人事行政局

副本

本部資訊處(第 1 類)、本部法律事務司(3 份)

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本頁內容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
高考上榜獨家 Notion 筆記
772 人 正在學習
讀癮筆記 小夙
高考上榜獨家 Notion 筆記
讀癮筆記 小夙 · 7.8 小時
NT$4,440
NT$6,480
省 $2,040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完整的法規資料與實務見解,AI 分析搭配原文效果更好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函釋

帶「法律字第 0999004053…」去 AI 深度解析——快速問一鍵直送,或帶完整內容讓回答更精準

⚡ 快速問(一鍵直送)
📋 帶完整內容(複製後貼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