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秘台廳少家一字第 1139015819 號
要旨
檢送修正之「地方(少年及家事)法院因應少年矯正學校特殊事件之參考措施」之季報表
主旨
檢送修正之「地方(少年及家事)法院因應少年矯正學校特殊事件之參考措施」之季報表(含陳報用 EXCEL 表單)如附件 1 及 2,請轉知所屬更新參辦並依說明二按季填報,請查照。
說明
一、為利落實少年矯正學校特殊事件之因應處理,本院與法務部矯正署於113 年 7 月 17 日召開「提送敦品中學 113 年 3 月 27 日脫序事件評估研商報告」會議,會中決議修正法務部矯正署函頒「少年收容人特殊事件通知聯繫單」之通知事項,重新定性特殊事件之內容與類型,該署並於 113 年 9 月 13 日函知所屬矯正學校依修正版辦理通知聯繫法院事宜,爰併檢附該函影本供參。
二、有關旨揭季報表之陳報,因涉及特殊事件定性之修正與少年矯正學校需改依新版通知之作業調整,爰請各院陳報本年度第 3 季(113 年7 月至 9 月)季報表時,依 EXCEL 表單「113 年第 3 季」頁籤填報;至自第 4 季(113 年 10 月至 12 月)起,請依修正新版填報。
三、旨揭參考措施附表(季報表)修正版,已更新置於本院內網(主題區/少年/少年矯正機關項下)供查詢使用,俟本院調查保護系統建置完成相關陳報表件功能後,再行函知以線上填報方式辦理。
正本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臺灣新北地方法院、臺灣士林地方法院、臺灣桃園地方法院、臺灣新竹地方法院、臺灣苗栗地方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臺灣南投地方法院、臺灣彰化地方法院、臺灣雲林地方法院、臺灣嘉義地方法院、臺灣臺南地方法院、臺灣屏東地方法院、臺灣臺東地方法院、臺灣花蓮地方法院、臺灣宜蘭地方法院、臺灣基隆地方法院、臺灣澎湖地方法院、臺灣高雄少年及家事法院、福建金門地方法院、福建連江地方法院
副本
臺灣高等法院、福建金門地方法院、本院資訊處(請張貼於法學檢索系統行政函釋專區)、法務部矯正署(均含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