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旨法務部公告委託居善醫院辦理保安處分執行法治療及其有關業務,並自115.01.01 起實施主旨公告本部委託居善醫院辦理保安處分執行法治療及其有關業務,並自 115年 1 月 1 日起實施。依 據:一、保安處分執行法第 2 條第 1 項第 2 款、第 2 項。二、行政程序法第 16 條第 1 項、第 2 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