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 LawPlayer logo
1 分鐘讀完 全文 172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保險商品銷售前程序作業準則第15條解釋令

會議日期 106 年 12 月 29 日

要旨

保險商品銷售前程序作業準則第15條解釋令

主旨

保險商品銷售前程序作業準則第15條解釋令

法規內容

一、「保險商品銷售前程序作業準則」第十五條第一項第二款,以備查方式辦理保險商品審查程序之巨大保額及在臺跨國外資企業之商業火災保險商品,因承保條件未確定而以暫保單為之者,應於簽發保險單後十五個工作日內檢附資料,送交主管機關或其指定機構備查。

二、本令自即日生效。

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本頁內容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
高考上榜獨家 Notion 筆記
843 人 正在學習
讀癮筆記 小夙
高考上榜獨家 Notion 筆記
讀癮筆記 小夙 · 7.8 小時
NT$6,580
NT$16,800
省 $10,220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完整的法規資料與實務見解,AI 分析搭配原文效果更好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函釋

帶「保險商品銷售前程序作業準則第1…」去 AI 深度解析——快速問一鍵直送,或帶完整內容讓回答更精準

⚡ 快速問(一鍵直送)
📋 帶完整內容(複製後貼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