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 LawPlayer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有限公司設立登記前之權利義務,於設立登記後,由公司繼受
要旨
有限公司設立登記前之權利義務,於設立登記後,由公司繼受
出處
最高法院七十二年度台上字第二二四六號
主管法規
公司法
內文
有限公司在設立登記前,由執行業務股東,以有限公司名義所為法律行為發生之權利義務,於公司辦理設立登記後,即由公司繼受。(最高法院七十二年度台上字第二二四六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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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設立登記前之權利義務,於設立登記後,由公司繼受
最高法院七十二年度台上字第二二四六號
公司法
有限公司在設立登記前,由執行業務股東,以有限公司名義所為法律行為發生之權利義務,於公司辦理設立登記後,即由公司繼受。(最高法院七十二年度台上字第二二四六號)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