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 LawPlayer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有過失之董事負責賠償
要旨
有過失之董事負責賠償
出處
司法院院字第九二號
主管法規
公司法
內文
查公司條例(已廢止)第一六一條兩項,係規定董事之義務,違反此義務,當然為違背法令,依第一六三條第一項至第二項前段所定,無論公司或第三人受有損害,自應有此過失之董事負責賠償。(司法院院字第九二號)
法律人 LawPlayer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有過失之董事負責賠償
司法院院字第九二號
公司法
查公司條例(已廢止)第一六一條兩項,係規定董事之義務,違反此義務,當然為違背法令,依第一六三條第一項至第二項前段所定,無論公司或第三人受有損害,自應有此過失之董事負責賠償。(司法院院字第九二號)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