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公司為第一百八十五條第一項所列之行為時,未經依法決議不生效力
要旨
公司為第一百八十五條第一項所列之行為時,未經依法決議不生效力
出處
最高法院六十九年度台上字第三三六二號
主管法規
公司法
內文
公司為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五條第一項所列各款之行為時,應得該條項所列一定股東之同意,否則該行為不發生效力。(最高法院六十九年度台上字第三三六二號)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公司為第一百八十五條第一項所列之行為時,未經依法決議不生效力
最高法院六十九年度台上字第三三六二號
公司法
公司為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五條第一項所列各款之行為時,應得該條項所列一定股東之同意,否則該行為不發生效力。(最高法院六十九年度台上字第三三六二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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