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 LawPlayer logo
1 分鐘讀完 全文 197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公司法十九條規定並不排除公司承受其設立登記前發生之權利義務關係

要旨

公司法十九條規定並不排除公司承受其設立登記前發生之權利義務關係

出處

最高法院七十二年度台上二一二七號

主管法規

公司法

內文

公司於設立登記前,由發起人為設立中之公司所為之行為,發生之權利義務,自公司設立登記以後,應歸公司行使及負擔。公司法第十九條雖規定:未經設立登記而以公司名稱經營業務或為其他法律行為者,行為人自負其責。此規定並不排除公司承受其設立登記前發生之權利義務關係。(最高法院七十二年度台上二一二七號)

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本頁內容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
高考上榜獨家 Notion 筆記
843 人 正在學習
讀癮筆記 小夙
高考上榜獨家 Notion 筆記
讀癮筆記 小夙 · 7.8 小時
NT$6,580
NT$16,800
省 $10,220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完整的法規資料與實務見解,AI 分析搭配原文效果更好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函釋

帶「公司法十九條規定並不排除公司承…」去 AI 深度解析——快速問一鍵直送,或帶完整內容讓回答更精準

⚡ 快速問(一鍵直送)
📋 帶完整內容(複製後貼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