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廢/停 函詢貴轄○○○工業區是否屬「特殊性工業區緩衝地帶及空氣品質監測設施設置標準」納管之特性工業區疑義。
要旨
函詢貴轄○○○工業區是否屬「特殊性工業區緩衝地帶及空氣品質監測設 施設置標準」納管之特性工業區疑義,復請查照。
內文
主 旨:函詢貴轄○○○工業區是否屬「特殊性工業區緩衝地帶及空氣品質監測設施設置標準」納管之特性工業區疑義,復請查照。
說 明:一、復貴局 104 年 8 月 17 日彰環空字第 1040040188 號函。
二、依「特殊性工業區緩衝地帶及空氣品質監測設施設置標準」第 2 條第 1 項規定,空氣污染防制法第 15 條所稱特殊性工業區,指工業區內容納所列特殊性工業類別合計基地面積超過總基地面積 1/4 者,其中特殊性工業類別合計基地面積以工業區內產業類別屬特殊性工業者之廠地面積加總結果計之。若某工廠從事之產業類別均屬特殊性工業,可直接以工廠登記資料之廠地總面積為特殊性工業類別基地面積;若某工廠從事之產業類別僅部分屬特殊性工業,則應查明從事特殊性工業類別之廠地面積,非屬特殊性工業類別者,其廠地面積不列入計算。
三、依貴局所提資料,目前○○○工業區內有○○○股份有限公司彰化廠、○○○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彰化廠及○○○材料等4 家公私場所,依其工廠登記資料,○○○股份有限公司從事之化學材料製造業及○○○股份有限公司從事之化學材料製造業及化學製品製造業,應查明是否屬石油化學基本原料工業,樹脂、塑膠、橡膠製造工業,石油化學中間原料業及酸鹼工業等特殊性工業,倘屬之,則應進一步查明從事該些特殊性工業所使用之廠地面積,加總後列為○○○工業區之容納特殊性工業類別合計基地面積。
四、依貴局 104 年 8 月 12 日彰環空字第 1040040552 號函檢送之「彰化縣工業區特殊性工業設置情形表」已明列貴轄彰濱工業區、全興工業區、福興(兼埤頭及田中)工業區及芳苑(兼社頭織襪)工業區總基地面積及容納特殊性工業類別合計基地面積。○○○工業區之總基地面積及特殊性工業類別合計基地面積,請比照貴轄其他工業區認定方式,儘速查明,俾利推動後續管制事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