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提供行政財務管理取得之服務費屬權利金收入
要旨
提供行政財務管理取得之服務費屬權利金收入
函釋全文
臺灣甲無線電公司支付美國乙無線電公司之技術服務費,係基於美國乙無線電公司提供行政、財務管理方面之意見及服務,所給予之對等給付,核屬所得稅法第8條第6款所稱「以秘密方法在中華民國境內供他人使用所取得之權利金」。(財政部60/03/30台財稅第32253號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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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年版本彙編;出現版本:所得稅法/一O二年版、所得稅法/九十八年版、所得稅法/九十四年版、所得稅法/九十年版;則次:3 款類次:6 章節:第1章 總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