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法律人 LawPlayer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採用電腦作業表格辦理資產重估價可予受理

發文機關 財政部發文日期 63 年 08 月 27 日

要旨

採用電腦作業表格辦理資產重估價可予受理

函釋全文

營利事業採用電腦作業辦理資產重估價,其所用表格等事項,如不影響重估價值之正確計算及查核,應予受理;雖有影響但可改進者,應先洽請該事業於限期內改進後受理之。(財政部63/08/27台財稅第36321號函)

編註

歷年版本彙編;出現版本:所得稅法/九十八年版、所得稅法/九十四年版、所得稅法/九十年版;則次:1 款類次:0 章節:第3章 營利事業所得稅

附件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為準。

  1. 採用電腦作業表格辦理資產重估價可予受理由財政部於民國 63 年 08 月 27 日發布,要旨:採用電腦作業表格辦理資產重估價可予受理,全文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以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為準)。
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本頁全文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