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 LawPlayer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資產重估於審定通知前得申請撤銷
要旨
資產重估於審定通知前得申請撤銷
函釋全文
營利事業經核准辦理資產重估並向稽徵機關辦理重估價申報後,如在稽徵機關核發資產重估價審定通知書前,申請撤銷辦理資產重估,可以照辦。(財政部66/11/08台財稅第37534號函)
編註
歷年版本彙編;出現版本:所得稅法/九十八年版、所得稅法/九十四年版、所得稅法/九十年版;則次:10 款類次:0 章節:第3章 營利事業所得稅
法律人 LawPlayer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資產重估於審定通知前得申請撤銷
營利事業經核准辦理資產重估並向稽徵機關辦理重估價申報後,如在稽徵機關核發資產重估價審定通知書前,申請撤銷辦理資產重估,可以照辦。(財政部66/11/08台財稅第37534號函)
歷年版本彙編;出現版本:所得稅法/九十八年版、所得稅法/九十四年版、所得稅法/九十年版;則次:10 款類次:0 章節:第3章 營利事業所得稅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