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法律人 LawPlayer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信用合作社結算申報如係委託簽證得延長至五月三十一日

發文機關 財政部發文日期 76 年 06 月 04 日

要旨

信用合作社結算申報如係委託簽證得延長至五月三十一日

函釋全文

信用合作社結算申報,如經委託會計師或其他合法代理人查核簽證,准予比照公司組織之營利事業,適用所得稅法第七十二條第一項得延長至五月三十一日之規定。(財政部76/06/04台財稅第761105205號函)

編註

歷年版本彙編;出現版本:所得稅法/九十年版;則次:3 款類次:0 章節:第4章稽徵程序

附件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為準。

  1. 信用合作社結算申報如係委託簽證得延長至五月三十一日由財政部於民國 76 年 06 月 04 日發布,要旨:信用合作社結算申報如係委託簽證得延長至五月三十一日,全文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以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為準)。
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本頁全文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