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法律人 LawPlayer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經法院強制管理土地之收益應併入所有人所得課稅

發文機關 財政部

要旨

經法院強制管理土地之收益應併入所有人所得課稅

函釋全文

查本案綜合所得稅納稅義務人所有土地雖因債務關係,經法院強制管理,但該項土地在法院強制管理期間所獲得收益,既係為清償債務,即該項收益實際上仍屬××所得,此項土地收益自仍應依法合併其個人其他各類所得計徵綜合所得稅。(財政部51.2.28.台財稅發第○一二七○號令)

編註

歷年版本彙編;出現版本:所得稅法/八十七年版;則次:1 款類次:0 章節:第章總則

附件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為準。

  1. 經法院強制管理土地之收益應併入所有人所得課稅由財政部發布,要旨:經法院強制管理土地之收益應併入所有人所得課稅,全文完整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以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為準)。
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本頁全文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