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 LawPlayer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車刀鑽針鑽頭屬消耗品不必按年折舊
要旨
車刀鑽針鑽頭屬消耗品不必按年折舊
函釋全文
機器加工使用之車刀、鑽針、鑽頭等項,係屬消耗品,不必列為固定資產按年提列折舊;其他夾具等應按固定資產耐用年數表規定之器具及工具(編者註:編號三一九三)耐用年數按年提列折舊。(財政部67.6.29.台財稅第三四一七九號函)
編註
歷年版本彙編;出現版本:所得稅法/八十七年版;則次:8 款類次:0 章節:第章營利事業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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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車刀鑽針鑽頭屬消耗品不必按年折舊
機器加工使用之車刀、鑽針、鑽頭等項,係屬消耗品,不必列為固定資產按年提列折舊;其他夾具等應按固定資產耐用年數表規定之器具及工具(編者註:編號三一九三)耐用年數按年提列折舊。(財政部67.6.29.台財稅第三四一七九號函)
歷年版本彙編;出現版本:所得稅法/八十七年版;則次:8 款類次:0 章節:第章營利事業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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