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 LawPlayer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營利事業繳納之暫繳稅額大於結算申報應納稅額者得申請儘速核退
要旨
營利事業繳納之暫繳稅額大於結算申報應納稅額者得申請儘速核退
函釋全文
營利事業每年度依據所得稅法第六十七條規定計算繳納之暫繳稅額,大於其辦理同年度所得稅結算申報應納稅額而有應退稅額者,得逕向該管稽徵機關申請儘速核退,稽徵機關應予受理。(財政部84.9.27.台財稅第八四一六四七○五一號函)
編註
歷年版本彙編;出現版本:所得稅法/八十七年版;則次:7 款類次:0 章節:第章稽徵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