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 LawPlayer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核准使用藍色申報書誤用普通申報書者應准更正
要旨
核准使用藍色申報書誤用普通申報書者應准更正
函釋全文
營利事業經稽徵機關核准使用藍色申報書,於辦理當年度結算申報時,誤使用普通申報書者,應准更正使用藍色申報書。(財政部66.8.30.台財稅第三五八○七號函)
編註
歷年版本彙編;出現版本:所得稅法/八十七年版;則次:6 款類次:0 章節:第章稽徵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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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核准使用藍色申報書誤用普通申報書者應准更正
營利事業經稽徵機關核准使用藍色申報書,於辦理當年度結算申報時,誤使用普通申報書者,應准更正使用藍色申報書。(財政部66.8.30.台財稅第三五八○七號函)
歷年版本彙編;出現版本:所得稅法/八十七年版;則次:6 款類次:0 章節:第章稽徵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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