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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人 LawPlayer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耐火水泥免課貨物稅

發文機關 財政部

要旨

耐火水泥免課貨物稅

函釋全文

耐火水泥(Aluminous Cement)為高溫工業用耐火材料,應免課徵貨物稅。(財政部70.6.30.台財稅第三五三六一號函)

編註

歷年版本彙編;出現版本:貨物稅條例/八十七年版;則次:4 款類次:0 章節:第2章應稅貨物、稅率及稅額

附件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為準。

  1. 耐火水泥免課貨物稅由財政部發布,要旨:耐火水泥免課貨物稅,全文可於法律人 LawPlayer 查閱(以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為準)。
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本頁全文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