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 LawPlayer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平板玻璃之「改切」「磨邊」等費用應併入出廠價格內計課貨物稅
要旨
平板玻璃之「改切」「磨邊」等費用應併入出廠價格內計課貨物稅
函釋全文
××公司產銷之平板玻璃,經核其「改切」、「磨邊」及「選片」等均係各該種規格玻璃出廠前必經之製造過程與費用,屬出廠價格之一部分。(財政部73.11.27.台財稅第六三七六○號函)
編註
歷年版本彙編;出現版本:貨物稅條例/八十七年版;則次:3 款類次:0 章節:第3章完稅價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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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平板玻璃之「改切」「磨邊」等費用應併入出廠價格內計課貨物稅
××公司產銷之平板玻璃,經核其「改切」、「磨邊」及「選片」等均係各該種規格玻璃出廠前必經之製造過程與費用,屬出廠價格之一部分。(財政部73.11.27.台財稅第六三七六○號函)
歷年版本彙編;出現版本:貨物稅條例/八十七年版;則次:3 款類次:0 章節:第3章完稅價格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