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 LawPlayer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被查獲持有漏稅貨物符合一定條件得免罰代繳稅款後出售
要旨
被查獲持有漏稅貨物符合一定條件得免罰代繳稅款後出售
函釋全文
(本文參閱第三十三條第2則)(財政部83.2.2.台財稅第八三一五八二二一九號函)
編註
歷年版本彙編;出現版本:貨物稅條例/八十七年版;則次:4 款類次:0 章節:第4章稽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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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被查獲持有漏稅貨物符合一定條件得免罰代繳稅款後出售
(本文參閱第三十三條第2則)(財政部83.2.2.台財稅第八三一五八二二一九號函)
歷年版本彙編;出現版本:貨物稅條例/八十七年版;則次:4 款類次:0 章節:第4章稽徵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