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 LawPlayer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繼承人間不論如何分割遺產均不課贈與稅
要旨
繼承人間不論如何分割遺產均不課贈與稅
函釋全文
主旨:繼承人於繳清遺產稅後,持憑遺產稅繳清證明書辦理遺產繼承之分割登記時,不論繼承人間如何分割遺產,均不課徵贈與稅。說明:二查民法應繼分規定之設置,其目的係在繼承權發生糾紛時,得憑以確定繼承人應得之權益,如繼承人間自行協議分割遺產,於分割遺產時,經協議其中部分繼承人取得較其應繼分為多之遺產者,民法並未予限制因之,繼承人取得遺產之多寡,自亦毋須與其應繼分相比較,從而亦不發生繼承人間相互為贈與問題。(財政部67.8.8.台財稅第三五三一一號函)
編註
歷年版本彙編;出現版本:遺產及贈與稅法/八十六年版;則次:5 款類次:0 章節:第章總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