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 LawPlayer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二2以委託人名義書立憑證應由委託人貼花
要旨
二2以委託人名義書立憑證應由委託人貼花
函釋全文
(本文參閱第29條第4則)(財政部71/07/01台財稅第34874號函)
編註
歷年版本彙編;出現版本:印花稅法/一一一年版、印花稅法/一O七年版、印花稅法/一O三年版、印花稅法/九十三年版、印花稅法/九十八年版、印花稅法/九十年版;則次:2 款類次:2 章節:第3章 稅率或稅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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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二2以委託人名義書立憑證應由委託人貼花
(本文參閱第29條第4則)(財政部71/07/01台財稅第34874號函)
歷年版本彙編;出現版本:印花稅法/一一一年版、印花稅法/一O七年版、印花稅法/一O三年版、印花稅法/九十三年版、印花稅法/九十八年版、印花稅法/九十年版;則次:2 款類次:2 章節:第3章 稅率或稅額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