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 LawPlayer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二5土地專業代理人收取費用所立收據貼花計算核示
要旨
二5土地專業代理人收取費用所立收據貼花計算核示
函釋全文
土地專業代理人收取代辦執行業務費用所開立之銀錢收據,依印花稅法第7條第2款規定每件應按金額千分之4,由立據人貼印花稅票。(財政部賦稅署75/06/10台稅二發第7524680號函)
編註
歷年版本彙編;出現版本:印花稅法/一一一年版、印花稅法/一O七年版、印花稅法/一O三年版、印花稅法/九十三年版、印花稅法/九十八年版、印花稅法/九十年版;則次:5 款類次:2 章節:第3章 稅率或稅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