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 LawPlayer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特許設立之創業投資事業非專營證券買賣者
要旨
特許設立之創業投資事業非專營證券買賣者
函釋全文
經本部特許設立之創業投資事業,係以對科技事業提供資本,並直接參與經營或監督之投資為事業,核屬非以有價證券買賣為專業者,其於證券交易所得停徵所得稅期間,出售有價證券之所得,得免納所得稅。(財政部73/02/21台財稅第51217號函)
編註
歷年版本彙編;出現版本:促進產業升級條例/附錄二摘錄獎勵投資條例中賦稅部分之釋示函令僅供參考、促進產業升級條例/附錄二獎勵投資條例九十五年版;則次:3 款類次:0 章節:第章租稅減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