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夫妻離婚承購國宅資格認定疑義
內文
內政部營建署81.6.13營署宅字第七三九○號函國宅申購人既於資格複審時查核不符國宅承購資格,自當取消國宅承購資格。本案OOO婚姻關係存續與否,當以戶籍登記為準。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內政部營建署81.6.13營署宅字第七三九○號函國宅申購人既於資格複審時查核不符國宅承購資格,自當取消國宅承購資格。本案OOO婚姻關係存續與否,當以戶籍登記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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