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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人 LawPlayer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關於貴局函詢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第5條,重建計畫核准後依建築法令規定申請建築執照及其法令適用日疑義

發文機關 內政部發文日期 107 年 03 月 20 日

內文

內政部營建署107.3.20營署更字第1070016025號函說明:

一、復奉交下貴局107年2月27日北市都授建字第10730590500號函。

二、有關重建計畫核准後申請建築執照程序及其法令適用日,本部已於 106年11月7日內授營更字第1060817014號函 釋在案,請依該函釋辦理。至於已領有建造執照或已掛號申請是否免辦理廢止或駁回建造執照之申請等疑義,因涉及建築法規及個案認定,請貴局本權責酌處。

附件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為準。

  1. 關於貴局函詢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第5條,重建計畫核准後依建築法令規定申請建築執照及其法令適用日疑義由內政部於民國 107 年 03 月 20 日發布,全文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以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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