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法律人 LawPlayer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為強化更生保護組織陣容,並促進更生保護與保護管束兩項業務之相互配 合運作,希貴會於「台灣更生保護會章程」第十條第二項未修

發文機關 法務部發文日期 77 年 10 月 14 日

要旨

為強化更生保護組織陣容,並促進更生保護與保護管束兩項業務之相互配合運作,希貴會於「台灣更生保護會章程」第十條第二項未修訂前,暫行先由各地檢處之觀護人一人擔任各地分會副總幹事職務;未設有觀護人之地檢處,則另希遴選專人擔任是項職務,以因應實際需要。

相關法條

更生保護法 第 12 條 (69.07.04)

要旨

為強化更生保護組織陣容,並促進更生保護與保護管束兩項業務之相互配合運作,希貴會於「台灣更生保護會章程」第十條第二項未修訂前,暫行先由各地檢處之觀護人一人擔任各地分會副總幹事職務;未設有觀護人之地檢處,則另希遴選專人擔任是項職務,以因應實際需要。

內文

為強化更生保護組織陣容,並促進更生保護與保護管束兩項業務之相互配合運作,希貴會於「台灣更生保護會章程」第十條第二項未修訂前,暫行先由各地檢處之觀護人一人擔任各地分會副總幹事職務;未設有觀護人之地檢處,則另希遴選專人擔任是項職務,以因應實際需要。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為準。

  1. 為強化更生保護組織陣容,並促進更生保護與保護管束兩項業務之相互配 合運作,希貴會於「台灣更生保護會章程」第十條第二項未修由法務部於民國 77 年 10 月 14 日發布,全文可於法律人 LawPlayer 查閱(以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為準)。
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本頁全文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