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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則函釋已經公告不再援用(廢止),內容僅供歷史研究。

法律人 LawPlayer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勞動部公告委任勞動力發展署所屬各分署辦理「因應國際情勢支持勞工安 定就業辦法」所定提升勞工技能、穩定及促進就業等相關業務,並自即日 生效

發文機關 勞動部發文日期 114 年 08 月 28 日

要旨

勞動部公告委任勞動力發展署所屬各分署辦理「因應國際情勢支持勞工安定就業辦法」所定提升勞工技能、穩定及促進就業等相關業務,並自即日生效

要旨

勞動部公告委任勞動力發展署所屬各分署辦理「因應國際情勢支持勞工安定就業辦法」所定提升勞工技能、穩定及促進就業等相關業務,並自即日生效

主旨

公告委任本部勞動力發展署所屬各分署辦理「因應國際情勢支持勞工安定就業辦法」所定提升勞工技能、穩定及促進就業等相關業務,並自即日生效。

依 據:一、因應國際情勢支持勞工安定就業辦法(以下簡稱本辦法)第 4 條、第 18 條。

二、行政程序法第 15 條第 1 項。

公告事項:委任本部勞動力發展署所屬各分署辦理下列事項:

一、提升勞工技能事項:有關為執行本辦法第 5 條至第 7 條所定實施要點或補助計畫之受理申請、審核、發給、查核、撤銷或廢止等事項。

二、穩定及促進就業事項:有關為執行本辦法第 8 條至第 13 條所定實施要點或補助計畫之受理申請、審核、發給、查核、撤銷或廢止等事項。

附件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為準。

  1. 勞動部公告委任勞動力發展署所屬各分署辦理「因應國際情勢支持勞工安 定就業辦法」所定提升勞工技能、穩定及促進就業等相關業務,並自即日 生效全文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以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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