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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則函釋已經公告不再援用(廢止),內容僅供歷史研究。

法律人 LawPlayer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勞動部公告「技術士技能檢定保密性之術科試題職類級別」,並自 114 年 1 月 1 日生效

發文機關 勞動部發文日期 113 年 10 月 21 日

要旨

勞動部公告「技術士技能檢定保密性之術科試題職類級別」,並自 114年 1 月 1 日生效

要旨

勞動部公告「技術士技能檢定保密性之術科試題職類級別」,並自 114年 1 月 1 日生效

主旨

公告「技術士技能檢定保密性之術科試題職類級別」,並自 114 年 1月 1 日生效。

依 據:技術士技能檢定及發證辦法第 46 條之 1 規定。

公告事項:一、技術士技能檢定保密性之術科試題職類級別如附表。

二、本部 112 年 4 月 25 日勞動發能字第 1120505475 號公告,自114 年 1 月 1 日停止適用。

編註

1.依本筆資料,原勞動部民國 112 年 4 月 25 日勞動發能字第 1120505475 號公告,自即日停止適用。

附件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為準。

  1. 勞動部公告「技術士技能檢定保密性之術科試題職類級別」,並自 114 年 1 月 1 日生效由勞動部於民國 113 年 10 月 21 日發布,全文完整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以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為準)。
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本頁全文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