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勞動部公告訓練單位辦理「丁種職業安全衛生業務主管」安全衛生教育訓 練之結訓測驗,應於中央主管機關認可之測驗試場辦理
要旨
勞動部公告訓練單位辦理「丁種職業安全衛生業務主管」安全衛生教育訓練之結訓測驗,應於中央主管機關認可之測驗試場辦理
要旨
勞動部公告訓練單位辦理「丁種職業安全衛生業務主管」安全衛生教育訓練之結訓測驗,應於中央主管機關認可之測驗試場辦理
主旨
訓練單位辦理「丁種職業安全衛生業務主管」安全衛生教育訓練之結訓測驗,應於中央主管機關認可之測驗試場辦理,並自中華民國一百十一年一月七日生效。
依 據: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規則第二十七條、第二十八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