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勞動部公告委託中華民國全國工業總會辦理「第 10 屆國際展能節職業技 能競賽國手培訓及組團參賽有關工作」
要旨
勞動部公告委託中華民國全國工業總會辦理「第 10 屆國際展能節職業技能競賽國手培訓及組團參賽有關工作」
要旨
勞動部公告委託中華民國全國工業總會辦理「第 10 屆國際展能節職業技能競賽國手培訓及組團參賽有關工作」
主旨
公告自中華民國 110 年 5 月 21 日至 111 年 8 月 31 日期間,委託中華民國全國工業總會辦理「第 10 屆國際展能節職業技能競賽國手培訓及組團參賽有關工作」。
依 據:一、職業訓練法第 38-1 條第 2 項。
二、技能競賽實施及獎勵辦法第 8 條及第 28 條。
三、行政程序法第 138 條。
公告事項:一、有關上開委託業務,其相關規定悉依「技能競賽實施及獎勵辦法」與其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二、如對本公告內容有所疑問,請洽本部勞動力發展署技能檢定中心(地址:臺中市南屯區黎明路 2 段 501 號 6 樓。電話:
04-2250165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