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依據勞工作業環境監測實施辦法第 10 條第 3 項等規定,公告雇主通報 作業環境監測計畫、監測結果報告,及監測機構登錄作業環境監測行程之 資訊網站,並自即日生效
要旨
依據勞工作業環境監測實施辦法第 10 條第 3 項等規定,公告雇主通報作業環境監測計畫、監測結果報告,及監測機構登錄作業環境監測行程之資訊網站,並自即日生效
要旨
依據勞工作業環境監測實施辦法第 10 條第 3 項等規定,公告雇主通報作業環境監測計畫、監測結果報告,及監測機構登錄作業環境監測行程之資訊網站,並自即日生效
主旨
公告雇主通報作業環境監測計畫、監測結果報告,及監測機構登錄作業環境監測行程之資訊網站,並自即日生效。
依 據:勞工作業環境監測實施辦法第 10 條第 3 項、第 12 條第 4 項及第17 條第 2 項。
公告事項:一、雇主通報作業環境監測計畫、監測結果報告,及監測機構登錄作業環境監測行程,應依本公告事項二網站所公布之資料格式及網路傳輸方式辦理。
二、通報作業環境監測計畫、監測結果報告,及登錄作業環境監測行程之資訊網站網址:http://oemd.osha.gov.tw/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