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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人 LawPlayer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非自願離職之被保險人,於農、漁會辦理參加農保或勞保,即非失業勞工 身分,不得請領職業訓練生活津貼

發文機關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發文日期 101 年 04 月 03 日

要旨

非自願離職之被保險人,於農、漁會辦理參加農保或勞保,即非失業勞工身分,不得請領職業訓練生活津貼

要旨

非自願離職之被保險人,於農、漁會辦理參加農保或勞保,即非失業勞工身分,不得請領職業訓練生活津貼

主旨

有關就業保險被保險人非自願離職者加保於農(漁)會,惟加保期間切結無任何工作,得否請領職業訓練生活津貼乙案,復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貴局 101 年 2 月 22 日職訓字第 1010076078 號函轉貴局雲嘉南區就業服務中心 101 年 2 月 10 日南業二字第 1010002260號函辦理。

二、按農民健康保險與勞工保險皆屬各職域之社會保險,有實際從事工作者,始得加保,爰旨揭被保險人非自願離職後,於農、漁會辦理參加農保或勞保,即非失業勞工身分,不得請領職業訓練生活津貼。

三、另本案請貴局函知各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於安排申請人○○○,即明確說明前開規定,以杜爭議。

正本

職業訓練局

副本

內政部、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勞工保險監理委員會、勞工保險局、本會勞工保險處

附件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為準。

  1. 非自願離職之被保險人,於農、漁會辦理參加農保或勞保,即非失業勞工 身分,不得請領職業訓練生活津貼由行政院勞工委員會於民國 101 年 04 月 03 日發布,全文可於法律人 LawPlayer 查閱(以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為準)。
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本頁全文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