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法律人 LawPlayer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為因應工會法修正實施後,承保業務相關作業原則

發文機關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發文日期 100 年 07 月 26 日

要旨

為因應工會法修正實施後,承保業務相關作業原則

要旨

為因應工會法修正實施後,承保業務相關作業原則

主旨

有關 貴局函報因應工會法修正實施後,承保業務相關作業原則乙案,請依附件本會意見辦理,復請查照。

說明

復 貴局 100 年 5 月 18 日保承職字第 10060300910 號函。

正本

勞工保險局

副本

勞工保險監理委員會、本會訴願審議委員會、法規委員會、勞資關係處、勞工保險處

附件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為準。

  1. 為因應工會法修正實施後,承保業務相關作業原則由行政院勞工委員會於民國 100 年 07 月 26 日發布,要旨:為因應工會法修正實施後,承保業務相關作業原則,全文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以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為準)。
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本頁全文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