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公告指定辦理「98年度技術士技能檢定即測即評即發證等學科測試有關工 作」業務之受委託單位及期間
要旨
公告指定辦理「98年度技術士技能檢定即測即評即發證等學科測試有關工作」業務之受委託單位及期間
要旨
公告指定辦理「98年度技術士技能檢定即測即評即發證等學科測試有關工作」業務之受委託單位及期間
主旨
公告本會中部辦公室自 97 年 12 月 31 日至 98 年 12 月 31 日期間,委託財團法人中華民國電腦技能基金會辦理「98年度技術士技能檢定即測即評即發證等學科測試有關工作」業務。
依 據:職業訓練法第 15 條第 2 項及技術士技能檢定及發證辦法第 12 條規定辦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