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修正「照顧服務員技術士技能檢定規範」
要旨
修正「照顧服務員技術士技能檢定規範」
要旨
修正「照顧服務員技術士技能檢定規範」
內容
全文內容:照顧服務員技術士技能檢定規範說明
一、依據「照顧服務產業發展方案」辦理照顧服務員技術士技能檢定,以提昇照顧服務品質,增加就業機會。
二、本規範之目標,在制定照顧服務員技能檢定之方式及內容,並建立照顧服務員具備照顧服務所需「知識」、「技能」、「情意」的基本標準,以保障案主之福祉。
三、本職類之職能範圍包括案主身體與日常生活照顧,並注重應試者擔任照顧服務員工作之適任性。
四、本規範之內容包括學科暨術科檢定範圍及相關知識、技能與情意。
五、本職類檢定之知能包括「身體照顧」、「生活照顧」、「家務處理」、「緊急及意外事件處理」、「家庭支持」、「職業倫理」等六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