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修正「一般手工電銲」、「氬氣鎢極電銲」及「半自動電銲」等職類之技 術士技能檢定規範
要旨
修正「一般手工電銲」、「氬氣鎢極電銲」及「半自動電銲」等職類之技術士技能檢定規範
要旨
修正「一般手工電銲」、「氬氣鎢極電銲」及「半自動電銲」等職類之技術士技能檢定規範
內容
第一則全文內容:一般手工電銲技術士技能檢定規範說明
一、一般手工電銲技術士技能檢定規範,原為電銲工技術士技能規範,分
甲、乙、丙三級檢定,自民國六十三年六月十九日公布實施以來,已作五次修訂,於民國七十五年修訂為一般手工電銲單一級檢定,茲為配合國內外銲工技術發展趨勢,爰經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職業訓練局於民國八十九年邀請學者專家予以修訂。
二、本次規範修訂之重點有六:
(一)將原電銲工職類甲、乙、丙三級技術士分級表增列於規範說明內,供換(補)發證之參考依據。
(二)配合中國國家標準(CNS )銲接詞彙之修訂,將規範中銲接用術語予以比照修訂。
(三)為因應工業界對於不銹鋼銲接技能之需求,本次修訂時將原有二十七個檢定位置修訂為二十八個檢定位置,選出其中有墊板及有襯環部分之十四個檢定位置,採用不銹鋼銲條銲接,以測驗應檢人銲接不銹鋼之技能。
(四)為配合工業界對於銲接技能之要求,本次修訂時將原規範中比照甲級所需技能要求表中技能程度較低的板對板類四個項次及有墊板(襯環)對有墊板(襯環)類十四個項次刪除,由原規範中六十個比照甲級項次濃縮成四十二個項次,以提高銲接人員技能水準。
(五)配合增列不銹鋼銲接,規範內相關知識之內容,亦作適當之修訂。
(六)增列一般手工電銲不銹鋼類技術士技能檢定位置與發證之技能代號對照表、技術士比照甲、乙級所需技能要求表及適任工作範圍對照表。
三、本職類檢定規範重點有六:
(一)本職類為單一級檢定,凡通過各類銲接位置檢定者,均為各檢定位置之熟練銲接技術士。
(二)檢定材料依其厚薄區分為下列四種。
1.薄板(A ),試板厚度 9.0±0.5 公厘。
2.厚板(B ),試板厚度 25.5±0.5 公厘。
3.薄管(C ),試管厚度 7.1 公厘,外徑 165.2 公厘。
4.厚管(D ),試管厚度 12.7 公厘,外徑 216.3 公厘。
(三)以上四種材料又依檢定時接頭組合之類別分 1. 有墊板及有襯環,
2.無墊板及無襯環,總計區分為下列八類。
1.薄板有墊板對接(A1)
2.薄板無墊板對接(A2)
3.厚板有墊板對接(B1)
4.厚板無墊板對接(B2)
5.薄管有襯環對接(C1)
6.薄管無襯環對接(C2)
7.厚管有襯環對接(D1)
8.厚管無襯環對接(D2)
(四)上列八類檢定材料中,每類各有三個至四個檢定位置,碳鋼類檢定時總計有二十八個檢定位置,不銹鋼類檢定時總計有十四個檢定位置,應檢人可視其專精技能程度選擇一個或多個位置報名檢定(檢定位置及技能代號如附表一、二)。
(五)碳鋼類檢定時採用軟鋼或高張力鋼電銲條,類別為 F-2、F-3、F-4等三種。A1 類之試材採用 F-2 電銲條,A2、C1 及 C2 類之試材採用 F-3 之電銲條,B1、B2、D1 及 D2 類之試材一律採用 F-4 之電銲條(銲條類別編號如附表三)。
(六)不銹鋼類檢定時採用不銹鋼電銲條,類別為 F-5 系列。A1、B1、C1 及 D1 類之試材一律採用 F-5 之電銲條(銲條類別編號如附表三)。
四、應檢人報檢資格,應符合「技術士技能檢定及發證辦法」第六條規定,並持有證明文件者。
五、本規範中接頭組合之類別分為 1. 有墊板(A1、B1)及有襯環(C1、D1),2. 無墊板(A2、B2)及無襯環(C2、D2)兩大類,由於無墊板及無襯環之施銲技能比有墊板及有襯環之技能較高,因此如通過無墊板或無襯環之技能檢定,應予認定其亦有銲接有墊板或有襯環之技能。
六、本規範 72 年修訂前如已參加原規範中管類管軸水平轉動銲(C1HR,C2HR,D1HR,D2HR)四個位置中任何一個位置檢定合格者,可比照通過板類平銲位置之檢定,其比照規定如后:C1HR 比照 A1F2 ,C2HR比照 A2F3 ,D1HR 比照 B1F4 ,D2HR 比照 B2F4 。
七、本規範七十五年度修訂前,電銲工甲、乙、丙級技術士分級表如下:
(當時所發證照均未註記銲條代號,換補發證照時,得將 A1 類採用F2 銲條,A2、C1、C2 類採用 F3 銲條,B1、B2、D1、D2 類採用F4 銲條註記)
(一)甲級┌───┬───────────────┬────────┐│類別 │技能檢定位置(以技能代號表示)│備註 │├─┬─┼───────────────┼────────┤│A │1 │A1F 、A1V 、A1H 、A1O │薄板有墊板 ││ ├─┼───────────────┼────────┤│ │2 │A2F 、A2V 、A2H 、A2O │薄板無墊板 │├─┼─┼───────────────┼────────┤│B │1 │B1F 、B1V 、B1H │厚板有墊板 ││ ├─┼───────────────┼────────┤│ │2 │B2F 、B2V 、B2H 、B2O │厚板無墊板 │├─┼─┼───────────────┼────────┤│C │1 │C1VF、C1HF │薄管有襯環 ││ ├─┼───────────────┼────────┤│ │2 │C2VF、C2HF │薄管無襯環 │├─┼─┼───────────────┼────────┤│D │1 │D1VF、D1HF │厚管有襯環 ││ ├─┼───────────────┼────────┤│ │2 │D2VF、D2HF │厚管無襯環 │└─┴─┴───────────────┴────────┘
(二)乙級┌───┬───────────────┬────────┐│類別 │技能檢定位置(以技能代號表示)│備註 │├─┬─┼───────────────┼────────┤│A │1 │A1F 、A1V 、A1H │薄板有墊板 ││ ├─┼───────────────┼────────┤│ │2 │A2F 、A2V 、A2H │薄板無墊板 │├─┼─┼───────────────┼────────┤│B │1 │B1F 、B1V │厚板有墊板 ││ ├─┼───────────────┼────────┤│ │2 │B2F 、B2V 、B2H │厚板無墊板 │├─┼─┼───────────────┼────────┤│C │1 │C1VF │薄管有襯環 ││ ├─┼───────────────┼────────┤│ │2 │C2VF │薄管無襯環 │├─┼─┼───────────────┼────────┤│D │1 │D1VF │厚管有襯環 ││ ├─┼───────────────┼────────┤│ │2 │D2VF │厚管無襯環 │└─┴─┴───────────────┴────────┘
(三)丙級┌───┬───────────────┬────────┐│類別 │技能檢定位置(以技能代號表示)│備註 │├─┬─┼───────────────┼────────┤│A │1 │A1F │薄板有墊板 ││ ├─┼───────────────┼────────┤│ │2 │A2F │薄板無墊板 │├─┼─┼───────────────┼────────┤│B │1 │B1F │厚板有墊板 ││ ├─┼───────────────┼────────┤│ │2 │B2F │厚板無墊板 │├─┼─┼───────────────┼────────┤│C │1 │C1HR │薄管有襯環 ││ ├─┼───────────────┼────────┤│ │2 │C2HR │薄管無襯環 │├─┼─┼───────────────┼────────┤│D │1 │D1HR │厚管有襯環 ││ ├─┼───────────────┼────────┤│ │2 │D2HR │厚管無襯環 │└─┴─┴───────────────┴────────┘
八、本次規範修訂前,單一級一般手工電銲技術士證比照甲、乙、丙級需技能要求表如下:
(一)甲級┌──┬─────────────────────────┐│項次│技能檢定位置(以技能代號表示) │├──┼─────────────────────────┤│1 │(A1F2、A1H2、A1V2、A1O2)(B1F4、B1H4、B1V4) │├──┼─────────────────────────┤│2 │(A1F2、A1H2、A1V2、A1O2)(B2F4、B2H4、B2V4、B2O4│├──┼─────────────────────────┤│3 │(A1F2、A1H2、A1V2、A1O2)(C1VF3、C1HF3) │├──┼─────────────────────────┤│4 │(A1F2、A1H2、A1V2、A1O2)C1VH3 │├──┼─────────────────────────┤│5 │(A1F2、A1H2、A1V2、A1O2)(C2VF3、C2HF3) │├──┼─────────────────────────┤│6 │(A1F2、A1H2、A1V2、A1O2)C2VH3 │├──┼─────────────────────────┤│7 │(A1F2、A1H2、A1V2、A1O2)(D1VF4、D1HF4) │├──┼─────────────────────────┤│8 │(A1F2、A1H2、A1V2、A1O2)D1VH4 │├──┼─────────────────────────┤│9 │(A1F2、A1H2、A1V2、A1O2)(D2VF4、D2HF4) │├──┼─────────────────────────┤│10 │(A1F2、A1H2、A1V2、A1O2)D2VH4 │├──┼─────────────────────────┤│11 │(A2F3、A2H3、A2V3、A2O3)(B1F4、B1H4、B1V4) │├──┼─────────────────────────┤│12 │(A2F3、A2H3、A2V3、A2O3)(B2F4、B2H4、B2V4、B2O4│├──┼─────────────────────────┤│13 │(A2F3、A2H3、A2V3、A2O3)(C1VF3、C1HF3) │├──┼─────────────────────────┤│14 │(A2F3、A2H3、A2V3、A2O3)C1VH3 │├──┼─────────────────────────┤│15 │(A2F3、A2H3、A2V3、A2O3)(C2VF3、C2HF3) │├──┼─────────────────────────┤│16 │(A2F3、A2H3、A2V3、A2O3)C2VH3 │├──┼─────────────────────────┤│17 │(A2F3、A2H3、A2V3、A2O3)(D1VF4、D1HF4) │├──┼─────────────────────────┤│18 │(A2F3、A2H3、A2V3、A2O3)D1VH4 │├──┼─────────────────────────┤│19 │(A2F3、A2H3、A2V3、A2O3)(D2VF4、D2HF4) │├──┼─────────────────────────┤│20 │(A2F3、A2H3、A2V3、A2O3)D2VH4 │├──┼─────────────────────────┤│21 │(B1F4、B1H4、B1V4)(C1VF3、C1HF3) │├──┼─────────────────────────┤│22 │(B1F4、B1H4、B1V4)C1VH3 │├──┼─────────────────────────┤│23 │(B1F4、B1H4、B1V4)(C2VF3、C2HF3) │├──┼─────────────────────────┤│24 │(B1F4、B1H4、B1V4)C2VH3 │├──┼─────────────────────────┤│25 │(B1F4、B1H4、B1V4)(D1VF4、D1HF4) │├──┼─────────────────────────┤│26 │(B1F4、B1H4、B1V4)D1VH4 │├──┼─────────────────────────┤│27 │(B1F4、B1H4、B1V4)(D2VF4、D2HF4) │├──┼─────────────────────────┤│28 │(B1F4、B1H4、B1V4)D2VH4 │├──┼─────────────────────────┤│29 │(B2F4、B2H4、B2V4、B2O4)(C1VF3、C1HF3) │├──┼─────────────────────────┤│30 │(B2F4、B2H4、B2V4、B2O4)C1VH3 │├──┼─────────────────────────┤│31 │(B2F4、B2H4、B2V4、B2O4)(C2VF3、C2HF3) │├──┼─────────────────────────┤│32 │(B2F4、B2H4、B2V4、B2O4)C2VH3 │├──┼─────────────────────────┤│33 │(B2F4、B2H4、B2V4、B2O4)(D1VF4、D1HF4) │├──┼─────────────────────────┤│34 │(B2F4、B2H4、B2V4、B2O4)D1VH4 │├──┼─────────────────────────┤│35 │(B2F4、B2H4、B2V4、B2O4)(D2VF4、D2HF4) │├──┼─────────────────────────┤│36 │(B2F4、B2H4、B2V4、B2O4)D2VH4 │├──┼─────────────────────────┤│37 │(C1VF3、C1HF3)C1VH3 │├──┼─────────────────────────┤│38 │(C1VF3、C1HF3)C2VH3 │├──┼─────────────────────────┤│39 │(C1VF3、C1HF3)(D1VF4、D1HF4) │├──┼─────────────────────────┤│40 │(C1VF3、C1HF3)D1VH4 │├──┼─────────────────────────┤│41 │(C1VF3、C1HF3)(D2VF4、D2HF4) │├──┼─────────────────────────┤│42 │(C1VF3、C1HF3)D2VH4 │├──┼─────────────────────────┤│43 │C1VH3(C2VF3、C2HF3) │├──┼─────────────────────────┤│44 │C1VH3(D1VF4、D1HF4) │├──┼─────────────────────────┤│45 │C1VH3、D1VH4 │├──┼─────────────────────────┤│46 │C1VH3(D2VF4、D2HF4) │├──┼─────────────────────────┤│47 │C1VH3、D2VH4 │├──┼─────────────────────────┤│48 │(C2VF3、C2HF3)、C2VH3 │├──┼─────────────────────────┤│49 │(C2VF3、C2HF3)(D1VF4、D1HF4) │├──┼─────────────────────────┤│50 │(C2VF3、C2HF3)D1VH4 │├──┼─────────────────────────┤│51 │(C2VF3、C2HF3)(D2VF4、D2HF4) │├──┼─────────────────────────┤│52 │(C2VF3、C2HF3)D2VH4 │├──┼─────────────────────────┤│53 │C2VH3(D1VF4、D1HF4) │├──┼─────────────────────────┤│54 │C2VH3、D1VH4 │├──┼─────────────────────────┤│55 │C2VH3(D2VF4、D2HF4) │├──┼─────────────────────────┤│56 │C2VH3、D2VH4 │├──┼─────────────────────────┤│57 │(D1VF4、D1HF4)D1VH4 │├──┼─────────────────────────┤│58 │(D1VF4、D1HF4)D2VH4 │├──┼─────────────────────────┤│59 │D1VH4(D2VF4、D2HF4) │├──┼─────────────────────────┤│60 │(D2VF4、D2HF4)D2VH4 │├──┴─────────────────────────┤│
說明
本表列各項中,任何一項內所列技能檢定位置必須全部檢││ 定 合格,才能比照甲級技能要求。但無墊板(A2、B2)││ 或無襯環(C2、D2)檢定合格後,有墊板(A1、B1)或有││ 襯環(C1、D1)雖未檢定,亦視為已合格。 │└────────────────────────────┘
(二)乙級┌──┬─────────────────────────┐│項次│技能檢定位置 (以技能代號表示) │├──┼─────────────────────────┤│1 │A1F2、A1H2、A1V2、A1O2 │├──┼─────────────────────────┤│2 │A2F3、A2H3、A2V3、A2O3 │├──┼─────────────────────────┤│3 │B1F4、B1H4、B1V4 │├──┼─────────────────────────┤│4 │B2F4、B2H4、B2V4、B2O4 │├──┼─────────────────────────┤│5 │C1VF3、C1HF3 │├──┼─────────────────────────┤│6 │C1VH3 │├──┼─────────────────────────┤│7 │C2VF3、C2HF3 │├──┼─────────────────────────┤│8 │C2VH3 │├──┼─────────────────────────┤│9 │D1VF4、D1HF4 │├──┼─────────────────────────┤│10 │D1VH4 │├──┼─────────────────────────┤│11 │D2VF4、D2HF4 │├──┼─────────────────────────┤│12 │D2VH4 │├──┴─────────────────────────┤│
說明
表列各項中,任何一項內所列技能檢定位置必須全部檢定││ 合格,才能比照乙級技能要求。但無墊板(A2、B2)或無││ 襯環(C2、D2)檢定合格後,有墊板(A1、B1)或有襯環││ (C1、D1)雖未檢定,亦視為已合格 │└────────────────────────────┘
(三)丙級┌────────────────────────────┐│技能檢定位置(以技能代號表示) │├────────────────────────────┤│A1F2、A1H2、A1V2、A1O2、A2F3、A2H3、A2V3、A2O3、B1F4、B-││1H4、B1V4、B2F4、B2H4、B2V4、B2O4、C1VF3、C1HF3、C2VF3 ││、C2HF3、D1VF4、D1HF4、D2VF4、D2HF4 ││ │├────────────────────────────┤│
說明
表列二十三個檢定位置中,任何一個位置檢定合格,均可││ 比照丙級技能要求。 │└────────────────────────────┘
九、本職類原分甲、乙、丙三級實施檢定多年,各事業機構常按其等級分別進用或提敘現職員工。茲因改以單一級檢定後,技術士證不再分甲、乙、丙三級,合格者僅發給註記通過檢定之技能代號之單一級技術士證,為保障技術士之權益並配合各事業單位已實施多年建立分級遴用比敘之制度,特訂定一般手工電銲技術士比照甲、乙、丙級所需技能要求表,以供事業單位參考辦理。
(一)丙級:
1.附表一所列檢定位置中,除管類管軸 45° 固定對接(C1VH3 、C2VH3 、D1VH4 、D2VH4 )四個檢定位置之一合格者可比照乙級技能要求外,其餘二十四個銲接位置中任何一個位置檢定合格者,均可比照丙級技能要求。
2.附表二所列檢定位置中,除管類管軸 45° 固定對接(C1VH5 、D1VH5 )兩個檢定位置之一合格者可比照乙級技能要求外,其餘十二個檢定位置中任何一個位置檢定合格者,均可比照丙級技能要求。
(二)乙級:如附表八、九。
(三)甲級:如附表十、十一。
十、檢定合格之技術士,如未能實際擔任本職類電銲工作連續達六個月以上,事業機構遴用時得予另行測試。
十一、本規範檢定材料為碳鋼類、不銹鋼類,其餘材料如鑄鐵、鎳基合金鋼、硬面耐磨鋼、及銅鎳合金、鋁及銅鋁合金……等材料,事業單位有需要時,得另行測試。
十二、本規範所使用之銲接係指一般手工電銲,至於其他銲接請參照半自動電銲及氬氣鎢極電銲等技能檢定規範。
第二則全文內容:氬氣鎢極電銲技術士技能檢定規範說明
一、氬氣鎢極電銲技術士技能檢定規範,自民國七十九年八月二十五日台勞職檢字第 20635 號公告實施以來,於民國八十五年做第一次修正,茲為配合國內外銲接技術發展趨勢,經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職業訓練局於民國八十七年邀請學者專家再予以修訂。
二、本次規範修訂之重點有四:
(一)將銲接用語配合中國國家標準(CNS )銲接詞彙的修訂,予以比對修訂。
(二)增列厚(D )管的九項銲接位置。
(三)配合 D 類管增列部份,比照甲級資格所需技能項目,由原九項增至二十項。比照乙級部份,由原來五項增至七項,俾使主管機關核發比照各級文書認證更明確,更順利。
(四)技能檢定合格適任工作範圍,配合增列 D 類管,放寬至厚度無限制銲接。
三、本職類檢定規範重點有六:
(一)本規範為單一級檢定。凡通過各類材料中任何一個銲接位置之檢定者,均為各檢定位置之熟練技術士。
(二)檢定項目依銲接材料厚薄區分為:
1.S 類薄板 試板厚度 3.1±0.1 公厘。
2.T 類薄管 試管厚度 5.5 公厘外徑 60.5 公厘。
3.C 類薄管 試管厚度 7.1 公厘外徑 165.2 公厘。
4.D 類厚管 試管厚度 12.7 公厘外徑 216.3 公厘。
(三)前三種檢定材料區分為四類八項,接頭組合型式均為開槽無襯墊組合:
1.碳鋼:
鋼板(S )鋼管(T、C、D )
2.低合金鋼:
鋼板(S )鋼管(T、C、D )
3.不銹鋼:
鋼板(S )鋼管(T、C、D )
4.鋁:
鋁板(S )鋁管(T )
(四)S 及 T 類檢定時必須全部採用氬氣鎢極電銲銲接,C 類及 D 類檢定時用氬氣鎢極電銲銲接底層銲道(最多銲二層)後,其餘銲道,如為碳鋼鋼管及低合金鋼管使用纖維系或低氬系電銲條以一般手工電銲銲接,不銹鋼則使用沃斯田鐵系不銹鋼電銲條,以一般手工電銲銲接。(C 類及 D 類檢定合格者,亦可從事一般手工電銲之有墊板或同類有襯環銲接工作)
(五)低合金鋼及不銹鋼檢定,底層銲道銲接時,背面應用氬氣保護。
(六)前列四類八項檢定材料各有三個至四個檢定位置,總計有四十六個檢定位置。其技能檢定項目及適任工作範圍詳見附表一,其銲接位置、技能代號則詳如附表二。應檢人員可視其專精技能選擇一個或多個位置參加來定。
四、應檢人員報檢資格,應符合「技術士技能檢定及發證辦法」第五條規定,所訂應檢資格之一持有證明文件者。
五、本職類為單一級技能檢定,合格者均發給註記通過檢定位置技能代號之單一級技術士證(檢定位置及技能代號如附表二)。
六、本職類不分甲、乙、丙三級,但為配合各事業機構經常按其等級分別進用或提敘現職員工之分級遴用比敘制度,以及為保障技術士之權益,特訂定氬氣鎢極電銲(氬銲)技術士比照甲、乙、丙級資格所需技能要求表,以資參照辦理。
(一)丙級:附表中所列除 T 類薄管管軸 45°固定對接(TVH )、C 類薄管管軸 45° 固定對接(CVH )及 D 類厚管管軸 45° 固定對接(DVH )之十個銲接位置均可比照乙級外,其餘三十六個位置中任何一個位置檢定合格者,均可比照丙級資格。
(二)乙級:如附表七。
(三)甲級:如附表八。
七、本規範所使用之銲接方法,係專指以氬氣鎢極電銲簡稱氬銲(GTAW或 TIG)銲接碳鋼、低合金鋼、不銹鋼及鋁之板類及管類材料,至於其他材料如銅、銅合金及高鎳合金等材料之銲接檢定規範另訂之。
八、檢定合格之技術士,如未能實際擔任本職類氬氣鎢極電銲工作連續達六個月以上或各事業機構基於工程需要,事業機構得予另行測試。
第三則全文內容:半自動電銲技術士技能檢定規範說明
一、半自動電銲技術士技能檢定規範,自民國七十五年八月三十日公布實施以來,前曾修訂三次,為配合國內外銲接技術發展趨勢,爰於民國九十一年邀請學者專家再予以修訂。
二、本次規範修訂之重點有六:
(一)將原半自動電銲職類甲、乙、丙三級技術士分級比照表增列於規範說明內,供本規範修訂前換(補)之參考依據。
(二)為因應工業界對銲接技能的需求,本次修訂時將原有三十四個檢定位置修訂為三十五個位置。
(三)為使本職類比照甲級資格所需技能項目更加契合,將原規範比照要求表內之九十九項次,修訂濃縮為七十八項次,以提昇相當甲級的技術人員水準。
(四)為配合中國國家標準(CNS )銲接詞彙之修訂,將規範中銲接用術語予以比照修訂。
(五)增加部份工作項目之技能種類、技能標準及相關知識等,並將規範內之說明及相關內容作適當之修正,使本規範能更符合實際之要求。
(六)將規範內之說明、工作項目、技能種類、相關知識及附表內容作適當修正,更能符合理論與實際狀況,使技能更落實。
三、本職類檢定規範重點有五:
(一)本職類為單一級檢定,凡通過各類銲接位置檢定者,均為各檢定位置之熟練銲接技術士。
(二)本職類檢定之銲接方法包括:
1.CO2 氣體遮護金屬電弧銲接法。
2.CO2 氣體遮護包藥金屬電弧銲接法。
檢定使用材料為碳鋼,遮護氣體為 CO2,銲線分為實心銲線(sol-id wire )及包藥銲線(flux cored wire )兩種,檢定時可任選一種。
(三)檢定材料依其類別及厚薄區分為下列六種。
1.碳鋼薄板(S ),試板厚度 3.1±0.1 公厘。
2.碳鋼薄板(A ),試板厚度 9.0±0.5 公厘。
3.碳鋼厚板(B ),試板厚度 25.5±0.5 公厘。
4.碳鋼薄管(T ),試管厚度 4.9 公厘,外徑 114.3 公厘。
5.碳鋼薄管(C ),試管厚度 7.1 公厘,外徑 165.2 公厘。
6.碳鋼厚管(D ),試管厚度 12.7 公厘,外徑 216.3 公厘。
(四)以上六種材料又依檢定時接頭組合之類別分 1. 有墊板及有襯環,
2.無墊板及無襯環,總計區分為下列十類。
1.碳鋼薄板無墊板對接(S2)
2.碳鋼薄板有墊板對接(A1)
3.碳鋼薄板無墊板對接(A2)
4.碳鋼厚板有墊板對接(B1)
5.碳鋼厚板無墊板對接(B2)
6.碳鋼薄管無襯環對接(T2)
7.碳鋼薄管有襯環對接(C1)
8.碳鋼薄管無襯環對接(C2)
9.碳鋼厚管有襯環對接(D1)
10. 碳鋼厚管無襯環對接(D2)
(五)上列十類檢定材料中,每類各有三個至四個檢定位置,總計有三十五個檢定位置,應檢人員可視其專精技能程度選擇一個或多個位置報名檢定,技能檢定位置與發證之技能代號(如附表一)。
四、應檢人員報檢資格,應符合「技術士技能檢定及發證辦法」第五條之規定,並持有證明文件者。
五、本規範中接頭組合之類別分為1.有墊板(A1、B1)及有襯環(C1、D1),2.無墊板(S2、A2、B2)及無襯環(T2、C2、D2)兩大類,由於無墊板及無襯環之技能比有墊板及有襯環之技能較高,因此,如通過無墊板或無襯環之技能檢定,應予認定其具有銲接有墊板或有襯環之技能,唯級別之認定,仍應符合「技術士技能檢定及發證辦法」之規定。
六、本職類為單一級技能檢定,合格者均發給註記通過檢定位置技能代號之單一級技術士證(技能檢定位置與發證之技能代號如附表一)。為保障技術士之權益並配合各事業單位已實施多年建立之分級遴用比敘之制度,特訂定半自動電銲技術士比照甲、乙、丙級資格所需技能要求表,以資參照辦理,為使本規範更為周延,特列出本次規範修訂前級別之比照表於本規範說明之九,以保障修訂前考生之權益。
(一)丙級:附表一所列銲接位置中,除管類管軸 45° 固定對接(T2VH、C1VH、C2VH、D1VH、D2VH)五個銲接位置之一合格者比照乙級外,其餘三十個銲接位置中,任何一個位置檢定合格時,均可比照丙級技術士資格。
(二) 乙級:(如附表二)。
(三) 甲級:(如附表三)。
七、檢定合格之技術士,如未能實際擔任本職類銲接工作連續達六個月以上或各事業機構基於工程需要,事業機構得另行測試。
八、本規範所使用之銲接方法係指 CO2 氣體遮護半自動電弧銲接,至於其它銲接請參考一般手工電銲、氬氣鎢極電銲及氣銲等技能檢定規範。
九、本次修訂前,單一級半自動電銲技術士比照甲、乙、丙級所需技能要求表如下:
(一)甲級┌───┬────────────────────────┐│項次 │技能檢定位置(以技能代號表示) │├───┼────────────────────────┤│1 │(S2F、S2H、S2V、S2O)(A1F、A1H、A1V、A1O) │├───┼────────────────────────┤│2 │(S2F、S2H、S2V、S2O)(A2F、A2H、A2V、A2O) │├───┼────────────────────────┤│3 │(S2F、S2H、S2V、S2O)(B1F、B1H、B1V) │├───┼────────────────────────┤│4 │(S2F、S2H、S2V、S2O)(B2F、B2H、B2V、B2O) │├───┼────────────────────────┤│5 │(S2F、S2H、S2V、S2O)(T2VF、T2HF) │├───┼────────────────────────┤│6 │(S2F、S2H、S2V、S2O)T2VH │├───┼────────────────────────┤│7 │(S2F、S2H、S2V、S2O)(C1VF、C1HF) │├───┼────────────────────────┤│8 │(S2F、S2H、S2V、S2O)C1VH │├───┼────────────────────────┤│9 │(S2F、S2H、S2V、S2O)(C2VF、C2HF) │├───┼────────────────────────┤│10 │(S2F、S2H、S2V、S2O)C2VH │├───┼────────────────────────┤│11 │(S2F、S2H、S2V、S2O)(D1VF、D1HF) │├───┼────────────────────────┤│12 │(S2F、S2H、S2V、S2O)D1VH │├───┼────────────────────────┤│13 │(S2F、S2H、S2V、S2O)(D2VF、D2HF) │├───┼────────────────────────┤│14 │(S2F、S2H、S2V、S2O)D2VH │├───┼────────────────────────┤│15 │(A1F、A1H、A1V、A1O)(B1F、B1H、B1V) │├───┼────────────────────────┤│16 │(A1F、A1H、A1V、A1O)(B2F、B2H、B2V、B2O) │├───┼────────────────────────┤│17 │(A1F、A1H、A1V、A1O)(T2VF、T2HF) │├───┼────────────────────────┤│18 │(A1F、A1H、A1V、A1O)T2VH │├───┼────────────────────────┤│19 │(A1F、A1H、A1V、A1O)(C1VF、C1HF) │├───┼────────────────────────┤│20 │(A1F、A1H、A1V、A1O)C1VH │├───┼────────────────────────┤│21 │(A1F、A1H、A1V、A1O)(C2VF、C2HF) │├───┼────────────────────────┤│22 │(A1F、A1H、A1V、A1O)C2VH │├───┼────────────────────────┤│23 │(A1F、A1H、A1V、A1O)(D1VF、D1HF) │├───┼────────────────────────┤│24 │(A1F、A1H、A1V、A1O)D1VH │├───┼────────────────────────┤│25 │(A1F、A1H、A1V、A1O)(D2VF、D2HF) │├───┼────────────────────────┤│26 │(A1F、A1H、A1V、A1O)D2VH │├───┼────────────────────────┤│27 │(A2F、A2H、A2V、A2O)(B1F、B1H、B1V) │├───┼────────────────────────┤│28 │(A2F、A2H、A2V、A2O)(B2F、B2H、B2V、B2O) │├───┼────────────────────────┤│29 │(A2F、A2H、A2V、A2O)(T2VF、T2HF) │├───┼────────────────────────┤│30 │(A2F、A2H、A2V、A2O)T2VH │├───┼────────────────────────┤│31 │(A2F、A2H、A2V、A2O)(C1VF、C1HF) │├───┼────────────────────────┤│32 │(A2F、A2H、A2V、A2O)C1VH │├───┼────────────────────────┤│33 │(A2F、A2H、A2V、A2O)(C2VF、C2HF) │├───┼────────────────────────┤│34 │(A2F、A2H、A2V、A2O)C2VH │├───┼────────────────────────┤│35 │(A2F、A2H、A2V、A2O)(D1VF、D1HF) │├───┼────────────────────────┤│36 │(A2F、A2H、A2V、A2O)D1VH │├───┼────────────────────────┤│37 │(A2F、A2H、A2V、A2O)(D2VF、D2HF) │├───┼────────────────────────┤│38 │(A2F、A2H、A2V、A2O)D2VH │├───┼────────────────────────┤│39 │(B1F、B1H、B1V)(T2VF、T2HF) │├───┼────────────────────────┤│40 │(B1F、B1H、B1V)T2VH │├───┼────────────────────────┤│41 │(B1F、B1H、B1V)(C1VF、C1HF) │├───┼────────────────────────┤│42 │(B1F、B1H、B1V)C1VH │├───┼────────────────────────┤│43 │(B1F、B1H、B1V)(C2VF、C2HF) │├───┼────────────────────────┤│44 │(B1F、B1H、B1V)C2VH │├───┼────────────────────────┤│45 │(B1F、B1H、B1V)(D1VF、D1HF) │├───┼────────────────────────┤│46 │(B1F、B1H、B1V)D1VH │├───┼────────────────────────┤│47 │(B1F、B1H、B1V)(D2VF、D2HF) │├───┼────────────────────────┤│48 │(B1F、B1H、B1V)D2VH │├───┼────────────────────────┤│49 │(B2F、B2H、B2V、B2O)(T2VF、T2HF) │├───┼────────────────────────┤│50 │(B2F、B2H、B2V、B2O)T2VH │├───┼────────────────────────┤│51 │(B2F、B2H、B2V、B2O)(C1VF、C1HF) │├───┼────────────────────────┤│52 │(B2F、B2H、B2V、B2O)C1VH │├───┼────────────────────────┤│53 │(B2F、B2H、B2V、B2O)(C2VF、C2HF) │├───┼────────────────────────┤│54 │(B2F、B2H、B2V、B2O)C2VH │├───┼────────────────────────┤│55 │(B2F、B2H、B2V、B2O)(D1VF、D1HF) │├───┼────────────────────────┤│56 │(B2F、B2H、B2V、B2O)D1VH │├───┼────────────────────────┤│57 │(B2F、B2H、B2V、B2O)(D2VF、D2HF) │├───┼────────────────────────┤│58 │(B2F、B2H、B2V、B2O)D2VH │├───┼────────────────────────┤│59 │(T2VF、T2HF)T2VH │├───┼────────────────────────┤│60 │(T2VF、T2HF)(C1VF、C1HF) │├───┼────────────────────────┤│61 │(T2VF、T2HF)C1VH │├───┼────────────────────────┤│62 │(T2VF、T2HF)(C2VF、C2HF) │├───┼────────────────────────┤│63 │(T2VF、T2HF)C2VH │├───┼────────────────────────┤│64 │(T2VF、T2HF)(D1VF、D1HF) │├───┼────────────────────────┤│65 │(T2VF、T2HF)D1VH │├───┼────────────────────────┤│66 │(T2VF、T2HF)(D2VF、D2HF) │├───┼────────────────────────┤│67 │(T2VF、T2HF)D2VH │├───┼────────────────────────┤│68 │ T2VH(C1VF、C1HF) │├───┼────────────────────────┤│69 │ T2VH(C1VH) │├───┼────────────────────────┤│70 │ T2VH(C2VF、C2HF) │├───┼────────────────────────┤│71 │ T2VH(C2VH) │├───┼────────────────────────┤│72 │ T2VH(D1VF、D1HF) │├───┼────────────────────────┤│73 │ T2VH(D1VH) │├───┼────────────────────────┤│74 │ T2VH(D2VF、D2HF) │├───┼────────────────────────┤│75 │ T2VH(D2VH) │├───┼────────────────────────┤│76 │(C1VF、C1HF)C1VH │├───┼────────────────────────┤│77 │(C1VF、C1HF)C2VH │├───┼────────────────────────┤│78 │(C1VF、C1HF)(D1VF、D1HF) │├───┼────────────────────────┤│79 │(C1VF、C1HF)D1VH │├───┼────────────────────────┤│80 │(C1VF、C1HF)(D2VF、D2HF) │├───┼────────────────────────┤│81 │(C1VF、C1HF)D2VH │├───┼────────────────────────┤│82 │ C1VH(C2VF、C2HF) │├───┼────────────────────────┤│83 │ C1VH(D1VF、D1HF) │├───┼────────────────────────┤│84 │ C1VH(D1VH) │├───┼────────────────────────┤│85 │ C1VH(D2VF、D2HF) │├───┼────────────────────────┤│86 │ C1VH(D2VH) │├───┼────────────────────────┤│87 │(C2VF、C2HF)C2VH │├───┼────────────────────────┤│88 │(C2VF、C2HF)(D1VF、D1HF) │├───┼────────────────────────┤│89 │(C2VF、C2HF)D1VH │├───┼────────────────────────┤│90 │(C2VF、C2HF)(D2VF、D2HF) │├───┼────────────────────────┤│91 │(C2VF、C2HF)D2VH │├───┼────────────────────────┤│92 │ C2VH(D1VF、D1HF) │├───┼────────────────────────┤│93 │ C2VH(D1VH) │├───┼────────────────────────┤│94 │ C2VH(D2VF、D2HF) │├───┼────────────────────────┤│95 │ C2VH(D2VH) │├───┼────────────────────────┤│96 │(D1VF、D1HF)D1VH │├───┼────────────────────────┤│97 │(D1VF、D1HF)D2VH │├───┼────────────────────────┤│98 │ D1VH(D2VF、D2HF) │├───┼────────────────────────┤│99 │(D2VF、D2HF)D2VH │├───┴────────────────────────┤│
說明
本表列各項中,任何一項內所列技能檢定位置必須全部檢││ 定合格,才能比照甲級資格。但無墊板(A2、B2)或無襯││ 環(C2、D2)檢定合格後,有墊板(A1、B1)或有襯環(││ C1、D1)雖未檢定,亦視為已合格。 │└────────────────────────────┘
(二)乙級┌───┬────────────────────────┐│項次 │技能檢定位置(以技能代號表示) │├───┼────────────────────────┤│1 │S2F、 S2H、S2V、S2O │├───┼────────────────────────┤│2 │A1F、A1H、A1V、A1O │├───┼────────────────────────┤│3 │A2F、A2H、A2V、A2O │├───┼────────────────────────┤│4 │B1F、B1H、B1V │├───┼────────────────────────┤│5 │B2F、B2H、B2V、B2O │├───┼────────────────────────┤│6 │T2VF、T2HF │├───┼────────────────────────┤│7 │T2VH │├───┼────────────────────────┤│8 │C1VF、C1HF │├───┼────────────────────────┤│9 │C1VH │├───┼────────────────────────┤│10 │C2VF、C2HF │├───┼────────────────────────┤│11 │C2VH │├───┼────────────────────────┤│12 │D2VF、D1HF │├───┼────────────────────────┤│13 │D1VH │├───┼────────────────────────┤│14 │D2VF、D2HF │├───┼────────────────────────┤│15 │D2VH │├───┴────────────────────────┤│
說明
表列各項中,任何一項內所列技能檢定位置必須全部檢定││ 合格,才能比照乙級資格。但無墊板(A2、B2)或無襯環││ (C2、D2)檢定合格後,有墊板(A1、B1)或有襯環(C1││ 、D1)雖未檢定,亦視為已合格。 │└────────────────────────────┘
(三)丙級┌────────────────────────────┐│技能檢定位置(以技能代號表示) │├────────────────────────────┤│S2F、S2H、S2V、S2O 、A1F、A1H、A1V、A1O 、A2F、A2H、A2V ││A2O、B1F、B1H、B1V、B2F、B2H、B2V、B2O、T2VF、T2HF、C1VF││、C1HF、C2VF、C2HF、D1VF、D1HF、D2VF、D2HF │├────────────────────────────┤│
說明
表列二十九個檢定位置中,任何一個位置檢定合格,均可││ 比照丙級技能要求。 │└────────────────────────────┘
編註
1.本筆資料,依據勞動部民國 105 年 6 月 6 日勞動發能字第 10505054941 號令,修正「一般手工電銲技術士技能檢定規範」,名稱並修正為「技術士技能檢定一般手工電銲職類規範」,並自即日生效。
2.本筆資料,依據勞動部民國 105 年 6 月 6 日勞動發能字第 10505055771 號令,修正「氬氣鎢極電銲技術士技能檢定規範」,名稱並修正為「技術士技能檢定氬氣鎢極電銲職類規範」,並自即日生效。
3.本筆資料,依據勞動部民國 105 年 6 月 27 日勞動發能字第 1050505549 號令,修正「半自動電銲技術士技能檢定規範」,名稱並修正為「技術士技能檢定半自動電銲職類規範」,並自即日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