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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則函釋已經公告不再援用(廢止),內容僅供歷史研究。

法律人 LawPlayer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交通部 115.03.12. 交航(一)字第11598000725號公告

發文機關 交通部發文日期 115 年 03 月 12 日

要旨

廢止交通部一百十三年六月七日交航(一)字第一一三九八00一五六 B 號公告(採用國際海事組織( IMO)第三十三次大會採納A.1185(33)決 議之「2023年港口國管制程序(Procedures For PSC, 2023)」),並自 即日生效

主旨

廢止本部一百十三年六月七日交航(一)字第一一三九八00一五 六B號公告(採用國際海事組織(IMO)第三十三次大會採納A.1185 (33)決議之「2023年港口國管制程序(Procedures For PSC, 20 23)」),並自即日生效。 依據:中央法規標準法第二十一條第二款。 公告事項:廢止本部一百十三年六月七日交航(一)字第一一三九八00 一五六B號公告(採用國際海事組織(IMO)第三十三次大會採 納A.1185(33)決議之「2023年港口國管制程序(Procedures For PSC, 2023)」)。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為準。

  1. 交通部 115.03.12. 交航(一)字第11598000725號公告由交通部於民國 115 年 03 月 12 日發布,全文完整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以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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