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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交通部鐵道局 115.01.06. 鐵道營字第1143504462號公告

發文機關 交通部鐵道局發文日期 115 年 01 月 06 日

要旨

修訂鐵路行車事故事件月報表格式

主旨

修訂鐵路行車事故事件月報表格式。 依據:鐵路行車規則第67條第1項。 公告事項: 一、更新鐵路行車事故事件月報表,新增「三階原因」、「起站」及「迄 站」等三個欄位;請各鐵路機構自115年1月起,依旨揭格式填寫行車 事故事件月報表,並將提報資料上傳於本局建置之雲端通報系統平臺 後,另輔以公文函知本局已完成上傳程序。 二、「三階原因」由本局另行通知各鐵路機構。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為準。

  1. 交通部鐵道局 115.01.06. 鐵道營字第1143504462號公告由交通部鐵道局於民國 115 年 01 月 06 日發布,要旨:修訂鐵路行車事故事件月報表格式,全文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以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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