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交通部鐵道局 114.08.06. 鐵道營字第11435025482號公告
要旨
公告鐵路行車規則所定指定方式
主旨
公告鐵路行車規則所定指定方式。 依據:鐵路行車規則第67條第1項。 公告事項: 一、鐵路行車規則(下稱本規則)所定指定方式係指本局建置之雲端通報 系統平臺,連結網址由本局另行通知通報義務者。 二、依本規則第 63條至第66條規定通報或提報者,於114年12月31日前, 維持原通報或提報方式。自 115年1月1日起,通報或提報於本局建置 之雲端通報系統平臺。 三、另依本規則第 64條與第65條規定提報者,自115年1月1日起,將提報 資料上傳於本局建置之雲端通報系統平臺後,另輔以公文函知本局已 完成上傳程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