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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交通部觀光署東北角及宜蘭海岸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113.07.05. 觀東管字第11303007082號公告

發文機關 交通部觀光署東北角及宜蘭海岸國家風景區管理處發文日期 113 年 07 月 05 日

要旨

修正「東北角暨宜蘭海岸國家風景區福隆鹽寮沙丘保安林管制區域禁止車 輛進入事項」名稱為「東北角及宜蘭海岸國家風景區福隆鹽寮沙丘保安林 管制區域禁止車輛進入事項」,並自即日生效

主旨

修正「東北角暨宜蘭海岸國家風景區福隆鹽寮沙丘保安林管制區域 禁止車輛進入事項」名稱為「東北角及宜蘭海岸國家風景區福隆鹽 寮沙丘保安林管制區域禁止車輛進入事項」,並自即日生效。 依據:發展觀光條例第64條第1項第2款。 公告事項: 一、管制事由:區域內為瀕危植物-海米之重要且於本島目前發現之僅存 棲地,為數種海濱紅皮書植物分布熱點,為維護物種棲地,特公告禁 止車輛進入。 二、管制區域範圍:福隆鹽寮沙丘(1004號保安林)。 三、禁止事項:管制區域內,除既成道路與通道外,禁止車輛進入及停放 。 四、違反本公告事項者,依發展觀光條例第64條第1項第2款規定,處新臺 幣5千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鍰。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為準。

  1. 交通部觀光署東北角及宜蘭海岸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113.07.05. 觀東管字第11303007082號公告全文完整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以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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