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法律人 LawPlayer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交通部高速公路局 109.10.21. 業字第10919622522號公告

發文機關 交通部高速公路局發文日期 109 年 10 月 21 日

要旨

公告「國道高速公路通行費徵收計畫修正第四條收費區位置之附表」案

主旨

公告「國道高速公路通行費徵收計畫修正第四條收費區位置之附表 」案 依據: 一、公路法第24條。 二、規費法第12條。 三、公路通行費徵收管理辦法第4條。 公告事項: 一、旨揭徵收計畫內容詳如附件。 二、本公告修正徵收計畫第四條收費區位置之附表,係已公告徵收通行 費之國道,因應交流道動線改善工程移設收費區(收費門架)位置 。 三、為利用路人知悉最新收費區(收費門架)位置之縣市名稱、交流道 名稱、設點里程及所涵蓋之兩交流道、間距等,故修正本附表。 四、自中華民國109年11月3日啟用。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為準。

  1. 交通部高速公路局 109.10.21. 業字第10919622522號公告由交通部高速公路局於民國 109 年 10 月 21 日發布,全文完整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以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為準)。
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本頁全文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