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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人 LawPlayer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交通部公路總局第三區養護工程處 109.10.13. 三工交控字第1090105415號公告

發文機關 交通部公路總局第三區養護工程處發文日期 109 年 10 月 13 日

要旨

台9線安朔-草埔段於109年10月19日12時起開放非管制大貨車通行

主旨

台9線安朔-草埔段於109年10月19日12時起開放非管制大貨車通行 。 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條。 公告事項: 一、管制路段:台9線426K+600~437K+600(安朔至草埔)路段。 二、管制方式: (一) 109年10月19日12時起開放非管制大貨車,開放未達43噸大 貨車通行。 (二)管制禁行貨車車種:全聯結車、43噸以上大貨車、超尺度車 輛及裝載危險品車輛皆禁止通行。 (三)其他各種行車管制規定,請依現場相關標誌標線指示行止。 三、自開放日12時起,未依管制規定行駛將由警察機關依道路交通管理 處罰條例規定處罰之。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為準。

  1. 交通部公路總局第三區養護工程處 109.10.13. 三工交控字第1090105415號公告由交通部公路總局第三區養護工程處於民國 109 年 10 月 13 日發布,全文可於法律人 LawPlayer 查閱(以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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