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 LawPlayer logo
1 分鐘讀完 全文 367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交通部觀光局澎湖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105.05.03. 觀澎管字第10503001603號公告

會議日期 105 年 05 月 03 日

要旨

修正澎湖國家風景特定區內「嵵裡沙灘海域」水域遊憩活動限制事項,自即日生效

主旨

公告修正澎湖國家風景特定區內「嵵裡沙灘海域」水域遊憩活動限 制事項,並自即日起生效。 依據:發展觀光條例第36條、第60條,水域遊憩活動管理辦法第6條、第8 條。 公告事項: 一、限制範圍:自嵵裡休憩中心管理室向南由沙灘高潮線為A點,由A 點向南延伸至離岸 200公尺海域為B點,並由B點向西接至潮間帶 高潮線為C點,連接A、B、C點至沙灘範圍內之海域(詳如附圖 )。 二、限制活動種類:本海域範圍內不得從事操作騎乘拖曳傘、水上摩托 車、香蕉船、橡皮艇、拖曳浮胎等各類動力型器具之活動。 三、違反本公告者,依發展觀光條例第60條,不具營利性質者處新臺幣 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鍰,並禁止其活動;具營利性質者,處新臺 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並禁止其活動。

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本頁內容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
高考上榜獨家 Notion 筆記
772 人 正在學習
讀癮筆記 小夙
高考上榜獨家 Notion 筆記
讀癮筆記 小夙 · 7.8 小時
NT$4,440
NT$6,480
省 $2,040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完整的法規資料與實務見解,AI 分析搭配原文效果更好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函釋

帶「交通部觀光局澎湖國家風景區管理…」去 AI 深度解析——快速問一鍵直送,或帶完整內容讓回答更精準

⚡ 快速問(一鍵直送)
📋 帶完整內容(複製後貼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