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交通部76.1.23.交路字第00三三二一號函
要旨
逃避稽查取締而停車於路旁伺機而動之超載車輛,可否依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二十九條予以取締?
主旨
按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二十九條規:「汽車裝載有左列情形之一者,處汽車所有人或駕駛人......」其第一款為裝載貨物超過核定之總重量,或超過所行駛橋樑規定之載重限制者,查並無規定須裝載超重且在道路上行駛時始可取締,而僅明定「汽車裝載」,故凡在道路上無論行駛或停放之超載車輛,均應依法取締。(交通部 76.1.
23.交路字第00三三二一號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