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六42自動照相貼紙機非屬娛樂稅課稅範圍
要旨
六42自動照相貼紙機非屬娛樂稅課稅範圍
函釋全文
自動照相貼紙機(俗稱大頭貼)非屬娛樂稅法第2條規定之課徵範圍,無須課徵娛樂稅。(財政部93/01/02台財稅字第0920457750號令)
編註
則次:42 款類次:6 章節:第1章 總則 版本:一一一年版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六42自動照相貼紙機非屬娛樂稅課稅範圍
自動照相貼紙機(俗稱大頭貼)非屬娛樂稅法第2條規定之課徵範圍,無須課徵娛樂稅。(財政部93/01/02台財稅字第0920457750號令)
則次:42 款類次:6 章節:第1章 總則 版本:一一一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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