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四23政府電子採購網之電子契約屬印花稅課稅憑證
要旨
四23政府電子採購網之電子契約屬印花稅課稅憑證
函釋全文
政府機關依政府採購法第93條之1規定,於政府電子採購網之電子化採購機制,與得標廠商採電子簽章方式簽訂之政府採購電子契約,核屬我國境內書立之憑證,應依印花稅法規定徵免印花稅。(財政部104/07/09台財稅字第10404573930號令)
編註
則次:23 款類次:4 章節:第2章 課徵範圍 版本:一一一年版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四23政府電子採購網之電子契約屬印花稅課稅憑證
政府機關依政府採購法第93條之1規定,於政府電子採購網之電子化採購機制,與得標廠商採電子簽章方式簽訂之政府採購電子契約,核屬我國境內書立之憑證,應依印花稅法規定徵免印花稅。(財政部104/07/09台財稅字第10404573930號令)
則次:23 款類次:4 章節:第2章 課徵範圍 版本:一一一年版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完整的法規資料與實務見解,AI 分析搭配原文效果更好
帶「四23政府電子採購網之電子契約…」去 AI 深度解析——快速問一鍵直送,或帶完整內容讓回答更精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