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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人 LawPlayer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總統令:修正「中華民國刑法施行法」第8條之2條文

發文機關 總統府發文日期 115 年 07 月 22 日

要旨

茲修正中華民國刑法施行法第八條之二條文,公布之。

茲修正 中華民國刑法施行法 第八條之二條文,公布之。

總統

賴清德

行政院院長

卓榮泰

法務部部長

鄭銘謙

中華民國刑法施行法修正第八條之二條文(請參見PDF)

附件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為準。

  1. 總統令:修正「中華民國刑法施行法」第8條之2條文由總統府於民國 115 年 07 月 22 日發布,要旨:茲修正中華民國刑法施行法第八條之二條文,公布之。,全文完整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以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為準)。
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本頁全文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