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則函釋已經公告不再援用(廢止),內容僅供歷史研究。
法律人 LawPlayer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環境部公告:廢止「環境用藥禁止含有成分檢測方法-氣相層析質譜儀法(NIEA D910.03B)」,自115年12月15日生效
要旨
廢止「環境用藥禁止含有成分檢測方法-氣相層析質譜儀法(NIEA D910.03B)」,並自中華民國一百十五年十二月十五日生效。
主旨
廢止「環境用藥禁止含有成分檢測方法-氣相層析質譜儀法(NIEA D910.03B)」,並自中華民國一百十五年十二月十五日生效。
依據
環境用藥管理法 第五十七條。
部長
彭啟明
國家環境研究院
院長張順欽 決行
其他事項說明(請參見PDF)